各区县人普办:
根据《安徽省人口普查办公室关于做好摸底阶段质量验收的通知》(皖人普办〔2020〕47号)要求,请各区县人普办按工作细则要求和验收组应坚持的回避原则,组织好各普查小区的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料准备
参加验收的普查小区资料由各区县人普办负责提供,包括:普查小区底图,普查小区手工图,普查小区建筑物清单,公安和卫健部门数据,平台内上报的户籍、出生和死亡人口数量。
二、验收分组
根据省人普办抽取普查小区的数量,共分为七组进行互查。
第一组:屯溪区,负责祁门县18个抽中普查小区的验收工作。
第二组:黄山区,负责徽州区9个抽中普查小区的验收工作,并协助徽州区完成歙县7个抽中普查小区的验收工作。
第三组:徽州区,负责歙县29个抽中普查小区的验收工作。
第四组:歙县,负责休宁21个抽中普查小区的验收工作。
第五组:休宁县,负责屯溪区9个抽中普查小区的验收工作,并协助徽州区完成歙县6个抽中普查小区的验收工作。
第六组:黟县,负责黄山区15个抽中普查小区的验收工作。
第七组:祁门县,负责黟县8个抽中普查小区的验收工作,并协助歙县完成休宁县的5个抽中普查小区的验收工作。
三、完成时限
各质量验收工作组于31日上午12点前向市人普办报送质量验收相关材料。
四、验收方法
(一)普查小区图。查看普查员绘制的普查小区图是否边界清晰、区域完整封闭,建筑物用途、名称、地址的标注是否清楚,居住用建筑物有没有逐户给住房单元编号。
(二)建筑物数量。对照普查小区图现地核实建筑物数量。
(三)住房单元数量。现地清查普查小区所有住房单元数量。
(四)人口指标。对照公安、卫健等行政记录,核实户籍、出生和死亡人口数量。
五、验收标准
验收通过标准需同时满足:验收表中的“普查小区图”为合格、“建筑物数量”指标为零差错、“住房单元数量”指标差错率不高于2‰,“户籍人口”指标差错率不高于4‰、“出生人口”与“死亡人口”指标为零差错。
六、工作要求
(一)请各区县人普办按照分组要求,安排业务能力强,熟悉人普工作的人员参加质量验收,学习并掌握普查小区摸底阶段质量验收表、县级摸底阶段质量验收表中指标的填写方法。
(二)加强验收阶段组织领导,市统计局领导同志到联系地区督促摸底阶段质量验收工作,切实解决工作出现的问题。
(三)验收工作结束后,及时将普查小区摸底阶段质量验收表、普查小区手工图电子版、县级摸底阶段质量验收表和验收报告(含工作组织情况、验收不合格小区和整改情况),打包上报市人普办数据处理组。
(四)请各区县积极配合质量验收组的工作,质量验收组在质量验收期间食宿行费用自理。
联系人:孙炎2330207
邮箱:672425285@qq.com 电话:2330207。
黄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28日
32号黄山市人口普查办公室关于做好摸底阶段质量验收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