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统计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8-03-14 00:00 信息来源:2018-3-14.10.17. 54. 0 阅读次数: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皖政办〔2017〕18号)要求,进一步推进统计政务信息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扩大公众参与、公开平台建设等工作,全面推进省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为“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提供优质统计服务,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全力推进“五公开”,致力打造“阳光统计”

(一)在公文办理程序中落实“五公开”要求。在公文流转程序中增加公开属性审查环节,局机关各处室、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在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局办公室要加强公文公开属性审核,对不明确公开属性的公文不予审核。通过审核的公文,要在文件的规定位置标注公开属性字样,其中,属于依申请公开的,要编入依申请公开目录。省统计局起草政府政策性文件代拟稿时,应对公开属性提出明确建议并说明理由。

(二)在会议办理程序中落实“五公开”要求。凡提交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集体审议的重大决策事项,除依法不得公开的,文件起草单位应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凡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会议,应积极采取广播电视、网络和新媒体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凡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要确定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的意见,报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之前已公开征求意见的,应一并附上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的说明。

(三)在主动公开目录中落实“五公开”要求。按照《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基本规范》(2016年版)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明确“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根据全省政务公开目录内容基本规范调整情况,同步完善统计政务信息公开目录设置,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四)在公开内容拓展和审查中落实“五公开”要求。要结合年度中心工作明确政务公开年度工作重点,把握好公开的力度和节奏,稳步有序落实“五公开”要求。每年11月份对省统计局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应当公开,可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自查整改情况应及时报送省政府办公厅。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密工作的关系。

二、强化解读回应,提升统计公信力

(一)精准解读政策文件和统计数据。按照“归口解读”和“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落实解读主体。加强对省政府发布的规划方案、省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等涉及统计工作事项的解读,做好以省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的重大统计决策和政策性文件的解读工作。对以省统计局牵头负责的联合发文和省统计局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由承担文件起草的责任单位负责撰写解读材料,按程序提交审核。省统计局主要负责人是本局“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要带头解读重大政策文件,特别是遇有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关切等时,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接受媒体采访,表明立场态度,发出权威声音,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

要加强经济社会发展数据解读,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经济运行形势新闻发布会,主要负责人原则上每年应出席一次新闻发布会。要创新解读方式方法,通过在主流媒体开设宣传专栏、发表讲话、撰写文章、接受访谈等方式进行政策文件和统计数据解读,着重解读政策文件和数据发布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等,避免误解误读,正面引导社会舆论、管理社会预期。

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解读方案一般包括解读提纲、解读形式、解读途径、解读时间等;解读材料要内容翔实,形式新颖,注重效果,其中政府规章的解读材料报批前要先经省政府法制办审查。对以省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在上报代拟稿时应将经局主要负责人审定的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一并报送。文件公布前,要做好政策吹风解读和预期引导;文件公布时,相关解读材料应与文件同步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文件执行过程中,要安排专人密切跟踪舆情,分段、多次、持续开展解读,及时解疑释惑。

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制度,主要负责人要积极参加,围绕吹风会议题精心准备,加强衔接协调,做到精准吹风。对社会舆论重要关切统计工作事项,局主要负责人要面向省级主流媒体,通过集体采访、独家访谈等多种形式,深入阐释回应,表明立场态度,发出权威声音,进一步提升吹风会实效。要统筹运用新闻发言人、新闻媒体及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解读政策文件和统计数据,发挥主流媒体“定向定调”作用。注重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商业网站等媒体,扩大解读工作的受众面,增强政策文件和数据解读的传播力、影响力。

(二)主动发声回应统计舆情。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省统计局对涉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政策、重要决策部署的政务舆情,是舆情回应第一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重点舆情监测与收集,安排人员对主要门户网站、用户活跃论坛、博客、微博、新闻跟帖,以及传统媒体等进行日常监测和突发事件监测,形成“全覆盖、全方位、全天候”的舆情监测体系,及时掌握了解舆情动态,收集重要政务舆情信息,及时报告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回应、评估机制,对收集到的舆情加强研判,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置。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和突发公共事件等重点事项,要及时发声回应。对涉及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最迟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回应内容应围绕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和关键问题,实事求是、言之有据、有的放矢,力求表达准确、亲切、自然,避免自说自话,着力提高回应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

三、加强平台建设,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

(一)提高网站建设管理水平。贯彻落实省政府网站发展指引任务分工,进一步理顺网站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加大经费投入,为网站建设管理提供有力保障。要加强网站信息内容保障,将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局政务公开办承担日常具体协调工作。省统计局门户网站要及时转载、链接国务院、省政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对全局工作有指导意义、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信息;及时转载、链接省政府、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涉及统计工作的重要政策信息,转载、链接不得滞后于上级网站发布信息后的1个工作日。

(二)构建高效政务服务网络。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按全省统一部署,按时对接全省政务服务网络平台,运用互联网提供统计信息服务。积极推动网站功能向移动端拓展,充分利用安徽统计微博微信、安徽统计信息网移动终端等平台,扩大信息传播,开展在线服务,增强用户体验。对公众通过互联网、新媒体等提出的有价值、有意义的意见建议,应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原平台或其他方式反馈处理意见,情况复杂的可延长至15个工作日;对咨询投诉、反映问题等,应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无法办理的要予以解释说明,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三)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在立足门户网站、统计微博微信、“图说安徽”“数说安徽”等政务公开自有平台的基础上,充分运用新闻媒体资源,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对省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涉及本部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事件等,要制定新闻媒体宣传方案,及时报省政府新闻工作机构审批后实施。要着力丰富新闻媒体采访方式,可采取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推荐掌握相关政策、熟悉统计业务的骨干人员接受媒体访谈,更好发挥新闻媒体公开平台作用,进一步扩大统计政务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扩大公众参与,努力增进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一)依法规范公众参与重大决策事项。结合统计工作实际,适时制定不同层级、不同领域的社会公众参与统计重大决策事项制度,规范社会公众参与的条件、程序和范围,完善民意汇集机制,推进统计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让社会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要发挥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积极规范运用第三方评估等方式,科学制定评估指标体系,加强对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评估和监督。要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提高统计工作的透明度和认可度。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研究处理。决策结果公布后,要对公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予以反馈,相对集中的意见建议不予采纳的,公布时要说明理由。

(二)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渠道。积极拓宽社会公众有效参与的信息交互渠道,不断完善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局长信箱、咨询电话、在线咨询、民意征集等政民互动板块栏目功能,接受社会公众建言献策和反映情况。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及其互动功能,搭建新型公众参与平台,增进公众对统计工作的认同和支持。要在每年人代会期间安排一次“政府开放日”,邀请公众做客政府办公地,听取公众意见,接受公众监督,展示政府的良好风采、形象和亲民、为民、务实、高效的工作理念。

五、强化组织保障,着力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一)压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切实转变理念,充分认识互联网环境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局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着力推动统计政务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工作。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推动工作,有关情况和分管负责人工作分工要及时公开。

(二)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根据人员调整的工作分工,及时调整健全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增强协调处理政务公开工作能力。要完善信息发布协调机制,通过大数据平台建设,实现资源共享,对涉及其他地方和部门的政务信息,应当与有关单位沟通确认,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一致。要进一步明确承担政务公开工作机构的职能,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切实发挥好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政务公开工作的作用,做好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工作。

(三)完善政务公开培训机制。要充分学习借鉴省内外政务公开先进经验,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开展研讨交流和培训活动。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机制,通过会议培训、论坛讲座、集中学习、网络问政等方式,强化全省统计工作者在互联网环境下的政务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通过培训、学习教育等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

(四)强化政务公开考核问责机制。局政务公开办要通过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考核通报办法,对各单位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开展考核,考核结果按4%比例纳入年度考核范围。要严格执行《安徽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对重要信息不发布、重大政策不解读、热点回应不及时的严肃批评、公开通报;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欺骗公众,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对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有力、积极参与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大表彰力度。

安徽省统计局办公室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