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表解读】2018年度统计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安排
序号 |
内 容 |
一、指导思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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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 |
2 |
全面落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及我省《实施意见》、《实施细则》相关要求 |
3 |
强化绩效考核,深化统计改革,提升政府公信力,推动各区县政府、单列单位、市直部门加强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 |
二、考核内容(2018年度各区县政府、单列单位、市直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涉及统计工作指标的权重分别为0.5分、1分、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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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重视统计工作(分别为0.25分、0.5分、1分) |
2 |
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分别为0.25分、0.5分、1分) |
3 |
违反统计法规情况(一票否决) |
三、考核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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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自查 |
2 |
复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