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黄山市中央级统计事业费使用管理情况自查工作方案》
《黄山市统计局关于印发<黄山市中央级统计事业费使用管理情况自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已于近日印发,现解读如下:
一、《方案》出台目的
通过对中央级统计事业费使用管理情况的自查,促进各地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从源头上防范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二、自查范围
各区县统计局近三年中央事业费情况。
三、自查内容
1. 中央级统计事业费财务收支情况。重点自查:(1)中央事业费各项收入是否纳入预算管理(2)经费支出是否按有关规定列支;(3)专项经费是否专款专用;(4)会计核算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2.存量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是否有存量资金,存量资金是否纳入单位预算,是否存在账外账、违规使用情况等。
3.有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
4.国有资产管理及其他。重点自查:固定资产是否定期清查盘点,是否建立账卡,做到账卡相符、账实相符;购买服务或货物是否按规定报政府采购预算、采购计划以及执行集中采购流程等。
四、方法步骤
自查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查阶段(截至4月底)
第二阶段:检查阶段(截至5月中旬)
第三阶段:整改阶段(截至5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