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889X/201501-00066 信息分类: 规划计划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2012-06-22
发布机构: 黄山市统计局 发布日期: 2013-09-11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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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十二五”时期统计发展和改革规划纲要

发布时间:2013-09-11 15:03 信息来源:黄山市统计局 阅读次数:

 

安徽省十二五时期统计发展和
改革规划纲要
 
为全面提高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充分发挥统计在宏观调控和经济社会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根据《国家统计局十二五时期统计发展和改革规划纲要》、《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和发展目标
十一五时期,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统计局的精心指导下,全省统计系统解放思想、勇于创新、锐意进取,围绕省委、省政府的重点工作任务,认真履行统计职责,在统计数据质量、制度方法改革、基层基础建设、统计法治建设、统计服务领域和统计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圆满完成了国家统计局和省委、省政府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较好完成十一五时期全省主要经济指标和节能减排等统计监测任务,同时为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社会各界提供了大量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统计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十二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阶段。统计工作既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也面临巨大挑战。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统计工作,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统计数据,统计在促进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加凸显。同时,统计客体规模巨大、结构复杂、变动频繁,统计需求总量急剧增加、多样性显著增强,统计工作难度越来越大,任务越来越艰巨。但当前统计调查体系还不够健全,统计管理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统计信息化建设还相对滞后,统计基层基础还比较薄弱,统计能力与统计需求之间的矛盾还比较突出,源头数据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宏观数据匹配性还有待进一步增强。全省统计系统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认清形势、抢抓机遇、深化改革、与时俱进,奋力推进统计发展和改革。
1、指导思想
十二五时期,安徽统计发展和改革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坚持规范统一、改革创新、公开透明,奋力夯实统计基础,优化统计调查体系,创新统计体制机制,强化统计管理,提供优质服务,深化统计改革,构建和完善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工作体系,努力实现统计生产方式和统计管理方式的重大变革,全面开创安徽统计科学发展新局面。
2、基本要求
坚持以提高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为统计科学发展的中心任务。各项统计改革和建设必须有利于提高统计生产能力、统计解读能力、统计服务能力、统计管理能力、统计保障能力,有利于提高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有利于增进全社会对统计工作的理解、信任和支持。
坚持以规范统一为统计科学发展的基本要求。加强统计工作统一领导,健全统计标准,统一基本统计调查制度,规范统计业务流程和操作规程,建立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完善统计规章制度,推进统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法治化。
坚持以改革创新为统计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进一步解放思想,树立开放搞统计理念,坚决冲破传统思维定势,针对统计生产方式、统计管理体制机制等关键问题和服务业统计、民生统计、资源环境统计等薄弱环节,深化改革,锐意创新,以改革促发展,以创新求进步。
坚持以公开透明为统计科学发展的重要着力点。及时公开统计调查制度和重大统计改革事项,不断提高统计数据生产过程透明度,及时公布统计资料,科学解读统计数据,广泛普及统计知识,切实强化统计宣传,努力体现责任统计、服务统计、科学统计。
坚持以现代信息技术为统计科学发展的强大支撑。进一步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统计工作的融合,加大统计信息化投入力度,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变革统计生产方式和管理方式,实现制度设计、任务布置和数据采集、传输、汇总、存储、发布等主要环节的信息化和网络化。
坚持以基层基础建设为统计科学发展的重要根基。把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健全基层统计机构,充实县乡两级统计力量,加强三上企业统计基础工作,完善基层统计工作机制,改善基层统计工作条件,努力提高基层统计工作水平。
坚持以人才队伍建设为统计科学发展的根本保证。实施人才兴统战略,以提高领导水平和能力建设为核心,加强各级统计机构领导班子建设。完善内部竞争机制,多渠道培养复合型统计人才,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作风扎实、业务精通、忠诚统计、甘于奉献的统计队伍。
3、发展目标
统计发展和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基本建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调查制度科学、调查行为规范、调查方法透明、组织体系完善、法制保障有力、管理措施到位、技术手段先进、队伍素质优良、服务水平一流的现代统计体系,充分整合统计资源、发挥统计职能、提高数据质量。重点在以下几方面取得突破:
制度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建立能够准确反映省情省力,客观描述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进程,正确引导和服务科学发展,深入揭示经济运行规律,理念先进、标准健全、指标完善、方法科学的统计监测制度体系。
基础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四大工程建设,建立以调查单位一套表为载体,以单位电子报表和调查员电子终端为依托,以联网直报为主渠道,能够准确及时完整获取调查对象原始数据,调查行为规范,汇总过程简约,加工过程可控的统计基础体系。
组织体系建设。构建能够高效实施国家统计调查、部门统计调查、地方统计调查,保障统计工作的统一性和独立性,机构健全、职能互补、分工合理、资源共享、执行顺畅的统计组织体系。
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各项统计管理制度、管理机制和工作体系,构建质量控制、信息发布、法治建设、考核评价等统计管理与统计业务密切融合、相互作用的统计管理体系。
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能够有效推动统计调查顺利开展,法制监管到位、技术支撑有力、基层基础扎实、班子队伍精干、统计经费充裕、科研力量雄厚的统计保障体系。
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深化统计优质服务,加强统计研究、统计宣传,建立能够满足党委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需求,信息可靠、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获取便捷的统计服务体系。
二、完善统计制度方法体系
结合国家制度方法改革和十二五时期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在全面完成国家统计调查任务的基础上,以规范统计调查制度为基础,健全指标体系,完善调查方法体系,统一统计标准,不断提高统计调查的科学性、适用性和权威性。
4、健全统计标准体系和指标体系
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标准,根据工作需要,增加统计标准分组,完善开发区(园区)代码编制规则,加强对统计用区划代码、城乡分类代码的管理和维护。建立既符合国家统计标准又满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统计指标体系。增加反映经济发展质量、结构、效益的统计指标。健全能源和环境统计指标,强化民生统计指标,健全各类统计环比指标,探索建立科学发展指标体系框架。
5、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体系
严格规范统计调查行为,健全各主要专业统计业务操作规程,完善主要统计指标数据质量全过程控制办法。完善统计数据质量核查机制,健全对统计数据生产关键环节层层核实制度,建立对工业调查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筑业企业等定期抽查制度,完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事后质量抽查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评估机制,加大利用行政记录对相关统计数据进行评估力度,将统计行政执法检查结果作为评估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参照依据。
6、提高国民经济核算水平
积极稳妥推进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健全各市、县与省级分行业增加值核算方法,建立生产法、支出法国内生产总值分季核算制度,积极开展环比核算,研究改进服务业各行业现价和不变价增加值核算方法。进一步做好各市、县数据与省级数据的衔接。积极采纳2008年版国民账户体系的基本核算原则、内容和方法,提升国民经济核算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完善现行投入产出调查和编表方法,提高投入产出调查资料应用程度。完善资产负债核算,加强资金流量核算分析运用。
7、完善产业统计
加强服务业统计。建立以国家统计调查制度和有关部门统计报表制度为主体,以普查资料和行政记录为基础,全面反映服务业发展状况,满足国民经济核算、宏观决策和部门管理需要的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和信息共享制度。建立服务业统计工作规范,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健全部门协调机制,开展服务业全口径全行业统计调查。按照省政府要求,做好对各市政府服务业发展情况考核。完善农村统计。在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农村统计调查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反映我省农业农村发展特色的统计指标,不断完善农村综合统计调查制度。开展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统计研究,完善农产品产量调查统计制度和农业经济核算制度。按照国家统计局城乡住户一体化改革要求,健全住户调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定期进行数据质量评估,进一步加大对分市县住户调查的管理和督查力度。改进工业统计。探索工业发展速度计算新方法。研究建立全面反映工业生产、销售、库存等状况的工业指数体系。调整完善工业统计制度,增加反映信息化和产品质量的统计指标。加强工业生产、销售、库存等领域的运行监测与分析。研究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生产能力利用统计调查制度和方法,加强统计监测。完善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制度。继续完善工业数据质量评估体系。改革建设领域统计。研究改进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调查方法,开展民间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进一步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制度,深化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当月统计研究,探索建立建设领域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办法。完善贸易领域统计。健全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统计,深化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统计改革,研究反映市场流通状况的指数体系。研究网上销售等新型商业业态的统计调查方法。加强对电子商务、国际服务贸易、社会集团消费统计研究。强化文化产业统计。根据文化强省建设需要,不断完善文化产业统计调查制度,全面准确反映文化产业发展规模、结构、效益、水平。制定全省文化产业统计工作规则,加强数据质量评估。研究建立畅通的工作机制,提高政府统计部门内部、政府统计与部门统计的整体性和协调性,理顺资料报送渠道,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加大文化产业统计工作宣传和数据解读力度。加强市、县文化产业统计基础建设。
8、加强人口、社会和科技统计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十二五期间全省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建立劳动力调查制度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完善抽样调查方法,切实加强人口抽样、劳动力抽样调查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与评估,科学推算全省及分市相关人口、就业数据,准确、及时、全面反映我省人口变化及城乡劳动力资源、就业和失业人口的总量和结构。开发利用安徽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改进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监测工作。逐步形成以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资源清查为基础,经济普查、企业创新调查与年度重点调查相结合的科技统计周期性调查体系。
9、加强能源和环境统计监测
加强能耗监测工作。开展市级能源平衡表编制工作,规范全社会用电量统计口径和统计范围,完善全社会能源消费指标体系。完善建筑、交通、商务、旅游、公共机构等非工业重点领域节能统计监测。改进和完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水消费统计,研究非工业用水统计和单位产品水耗指标。研究和推进循环经济主要资源及产品消耗统计。研究建立常态化、规范化的碳排放测算方法。健全能源效率统计指标。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和环保支出统计工作。
三、认真抓好四大工程建设
按照统筹规划、整体推进和规范统一的原则,以基本单位名录库为基础,以单位电子报表和调查员电子终端为依托,以统一的统计业务应用软件系统为平台,以联网直报系统为手段,创新统计调查流程,变革统计生产方式,实现由分散设计为统一设计,由分散布置为统一布置,由间接采集为直接采集,由层层上报为同步共享,切实提高统计调查过程的可控性和源头数据的真实性。
10、建成真实完整、及时更新的基本单位名录库
按照统一标准、一库在线、分级维护、及时更新的模式和先进库、再有数的要求,以经济普查资料为基础,充分利用编制、民政、税务、工商、质检等部门行政记录和专业统计信息,建成覆盖全部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基本信息,统一完整、不重不漏、及时更新的基本单位名录库,为各类以基本单位为对象的常规统计调查提供科学完备的调查单位库和抽样框。优先建好规模以上工业、资质内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调查单位库,在此基础上建立其他企业和非企业单位名录库。
11、建立统一规范、方便填报的企业一套表制度
按照统一设计、统一标准、统一调查单位、统一布置的原则,统一整合面对企业分散实施的各项调查,统一布置报表,统一采集原生性指标数据,统一不同专业报表中相同指标的涵义、计算方法、分类标准和统计编码,建立既能有效满足各级党委政府、各类经济团体和社会公众统计需求,又能满足专业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需要,便于企业填报、减轻企业和基层统计机构负担的企业一套表制度。涉及企业调查的专业统计改革要与企业一套表制度相衔接。
12、建成功能完善、统一兼容的业务应用软件系统
在国家统计局确定的两套系统软件中选取一套作为我省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软件系统。加大选定软件系统的培训力度,使全省广大统计人员和联网直报调查对象掌握操作流程,熟练使用统计数据的录入、存储、上报、审核、查询和汇总等功能。认真梳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国家统计局和软件公司反馈,逐步完善软件系统。根据联网直报省级分节点系统软件管理权限,结合我省统计工作需要,开发功能完善、方便使用、友好兼容的系统功能。
13、建成安全畅通、便捷高效的联网直报系统
根据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省级分节点建设要求,配备必要的硬件和网络设备。在信息化硬件设施、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系统和原始数据库建设的基础上,尽快实现调查对象和调查人员通过互联网直接向省统计局数管中心报送原始数据,各级统计机构在线共享。转变基层统计队伍工作重点,从过去繁重的数据收集汇总、报表填报转向重点核查企业原始数据和督导企业统计基础工作,有效消除可能存在的中间环节对统计数据的干扰,提高数据汇总效率和生产过程的透明度与可控性。
四、健全统计组织体系
14、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
依照《统计法》等法律法规,以建立有助于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统计管理体制为目标,加强统计系统的集中统一,提高组织领导和协调全省统计工作的能力。拟定全省统计方针政策,审批地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和国民经济核算,统一审核、管理、公布基本统计资料,促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发挥统计监督检查职能。
15、切实理顺部门统计体制
按照统一管理、协调有力、密切合作、优势互补的原则,科学界定政府统计与部门统计的职能,建立部门统计管理制度和巡查制度,推进部门统计工作体系建设,积极构建既能满足国家宏观调控和国民经济核算需要、又能满足部门管理需要的部门统计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政府统计与部门统计的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实现资源共享。积极推动部门加强统计机构建设,充实统计力量,提高统计工作组织协调能力,完善调查制度,疏通资料搜集渠道,建立面向全行业的部门统计。
16、加强省直管县统计体制改革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省直接管理县体制试点工作的意见》精神,建立健全省直管县统计工作方案,进一步调整管理体制,扩大管理权限,改革干部人事管理,按照经费直接管理、工作直接布置、数据直接报送、统计调查直接组织和信息网络直接联通的工作秩序,确保省直管县统计工作顺利推进。
17、积极推进社情民意调查
研究制订常规性社情民意调查管理制度、保障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完善调查方案、指标体系和抽样方法。规范数据采集流程,加强数据质量控制。加大数据分析方法、调查技术、设备使用的培训力度。规范管理和授权使用全国统一的社情民意调查“12340”热线,提高社会公信度。积极探索社情民意调查组织实施工作模式。大力支持市级社情民意调查工作,加强机构建设、业务管理、专业培训和技术指导。
18、积极稳妥发展民间统计
充分利用民间统计力量,探索政府统计调查委托民间统计机构组织实施的工作模式,稳步推进由民间统计机构加工和采集部分政府统计数据,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通过民间统计机构依法报送统计资料的统计代理制度。引导民间统计机构健康发展,探索建立形式多样的民间统计机构,研究扶持民间统计机构发展的政策,加快建立健全对民间统计机构的监督管理制度,促进民间统计机构有序发展,使之成为政府统计的有益补充。
五、强化统计保障体系
19、加强统计法治建设
规划和实施统计六五普法,完善工作机制,多渠道开展统计法治宣传,将集中宣传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将重点对象宣传同普通公众宣传相结合,不断提高统计的社会知晓度,努力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初步建立以市级以上专门统计执法机构和县级专职统计执法人员为主体的统计执法体系,充实执法力量,加强执法培训,拓展执法领域,创新执法方式,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充分发挥统计执法检查保障作用。坚决打击统计弄虚作假行为,依法查处各种虚报瞒报统计数据、非法干预统计工作等违法违纪行为,维护统计法的权威。
20、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
以满足统计业务和办公自动化需要为目的,依托政务网络、公共服务网络和通信网络,建立完整、统一、高速、适用的统计信息网络系统,进一步提升各级统计部门的信息化应用水平。按照分级建设、分级负担的原则,积极争取地方财政对统计信息化的投入。完善安徽统计信息广域网,使网络覆盖全部县级统计机构,推进网络延伸至乡镇(街道),初步实现企事业单位通过互联网与统计信息应用系统的安全连接。改进统计信息广域网基础条件,提升网络运行速度,提高系统存储和运算能力。在国家统计局的统一指导和部署下,积极筹建相关配套的统计数据库应用系统。健全全省统计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立统计数据灾难备份系统。
21、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加强县级统计机构建设,确保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依法设立独立的统计机构,充实专业统计人员力量。强化乡镇(街道)统计工作,进一步巩固首席统计员制度,确保乡镇(街道)依法设置统计工作岗位,配齐配强首席统计员和辅助统计员。大力加强三上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和服务业企业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使之配备与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相适应的软硬件条件。改善基层统计工作条件,坚持统计业务经费向基层倾斜的原则,加强基层统计机构以信息化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基层统计办公用房和基本办公设施。加快推进基层统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加大对地方和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的审查力度,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推动统计调查对象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依法配备具有统计从业资格的人员。
22、完善统计经费保障机制
按照统计调查经费分级负担的原则,确保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所需经费列入各级政府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足额拨付。建立完善大型普查、常规统计调查和专项调查经费供给制度。围绕科学化、精细化目标,优化项目结构,细化预算编制,严格按照预算规定拨付和使用统计业务经费。探索按经济发展水平、调查对象数量、调查持续时间、资料加工程度等确定经费定额、编制资金预算。
23、加强统计队伍建设
实施人才兴统战略。努力打造一支大局观念强、政治素质高、业务技能精的高素质统计队伍。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推进统计干部队伍年轻化、知识化、多面化,促进统计干部在统计设计、数据采集、数据处理、统计服务、统计法制、行政管理等方面全面发展,充分提高统计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
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加大竞争性选拔工作力度,完善竞争上岗办法,坚持按岗位需求选拔人才。加大干部交流力度,推动统计干部到系统外挂职锻炼,健全统计机构上下级干部交流制度,健全机关工作人员轮岗制度。建立从基层遴选年轻干部工作机制,加大从基层选拔干部力度。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组议事规则,加强思想建设,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大局意识,坚持改革创新。加强组织建设,强化对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管理,选拔德、能、勤、绩、廉兼备并在工作实际中经得起检验的业务骨干进入领导班子。加强学习,深入调研,不断提高驾驭复杂局面、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加强作风建设,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到研究解决统计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上。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推动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管数。加强廉政建设,充实纪检监察力量,严格执行反腐倡廉的各项规定。
24、加强统计教育培训
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形成培养多类型、多层次人才的教育培训架构,形成规范化、标准化的教育培训产品系列,不断增强教育培训的普遍性和适用性。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重点加强对统计政策法规、统计制度方法、统计调查技能和信息技术的教育培训。创新教育培训形式,加强教育培训资源建设,提高教育培训质量,完善学习效果考核制度,将参加教育培训作为年度考核等次、选拔干部的参考条件。鼓励干部参加学历学位教育。深化统计专业技术职称制度改革,强化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和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25、加强统计文化建设
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统计文化建设活动,培育统计人共同的理想信念、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大力弘扬真实可信,科学严谨,创新进取,服务奉献的统计核心价值观。严格落实统计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制,建立廉洁务实高效的统计团队,提高统计干部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真正做到热爱统计、忠诚统计、服务人民。牢固树立数据质量第一的意识,恪遵不出假数、真实可信、准确完整的职业操守。牢固树立用户至上的意识,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努力满足统计用户需要。牢固树立尊重调查对象的意识,切实减轻调查对象负担,积极争取调查对象的支持与配合。牢固树立科学统计的理念,用科学的精神和严谨的态度开展统计工作。牢固树立公共统计的理念,不断扩大统计信息影响范围,促使统计成果惠及全社会。牢固树立依法统计的理念,以统计法的各项原则和规定作为行动指南,依法理顺统计关系、规范统计行为、维护统计秩序。
26、加强统计科学研究
强化统计科研和统计工作的结合,加强对统计工作中难点、重点问题研究,为统计建设提供智力支撑和理念保障。改革科研成果评价和奖励机制,充分调动统计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提高统计科研水平。完善专家联系、论证和评估制度,广泛借助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专家团队开展统计科学研究。
六、健全统计服务体系
27、构建统计优质服务体系
建立满足党委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需求的统计服务体系和工作机制,不断丰富统计服务内容,创新统计服务产品,提高统计服务手段,加强统计信息全方位、多角度解读,广泛传播统计数据,增进社会公众了解和支持统计工作。
28、强化经济运行预警监测
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公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跟踪经济运行态势,加强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增强统计工作的敏锐性、准确性、主动性和全面性。着力提高宏观经济形势研判能力,深入剖析经济运行的主要矛盾和影响因素,及时提出操作性和针对性强的政策建议。加强对统计数据的挖掘,深入分析统计指标之间的关系,积极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加强上下联动和横向合作,提高经济分析的准确性和灵敏度。建立完善宏观经济运行统计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对事关国计民生重要事项的监测。完善统计系统快速应急机制,认真组织实施重大专项调查,推动社情民意的健康发展。加强国内外、省内外统计信息的搜集、编辑和积累,有针对性地开展省际间、区域间经济运行对比分析。
29、做好统计信息共享服务
整合统计数据资源,完善部门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健全部门统计资料交换制度,建立涵盖各地、各部门的统计信息共享服务机制,实现统计数据及时交换和信息充分共享。构建集信息采集、加工、发布的国民经济信息系统,搭建统一管理、统一服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省统计数据共享平台。实现统计业务和信息服务的深度融合,促进统计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构建涵盖各级统计部门规范统一、各具特色的统计公共服务网络体系,为各级党委政府决策管理、部门行政管理、企业生产发展、公众信息需求提供优质统计信息服务。
30、提高统计工作透明度
认真贯彻《统计法》关于统计资料以公开为原则、保密属例外的立法精神,切实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及时公布重大统计改革的主要内容、相关背景,积极吸收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统计数据生产过程的透明度,主动公开统计标准、统计调查项目、统计调查方法和操作规程,增强社会公众对统计数据质量的认同感。认真做好统计数据诠释和解疑释惑工作,对统计数据修订作出必要的说明,使社会各界正确理解和使用统计数据。
31、加强统计新闻宣传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强化舆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及时报道重大统计活动,深入解读重要统计数据,努力传播统计知识,提高公民统计素养。加强组织领导,增强统计新闻宣传部门与统计业务部门的协作,强化统计新闻宣传资源整合,不断增强统计宣传的预见性、主动性、针对性和时效性。健全统计新闻宣传机制,适时召开新闻通气会,加强统计新闻发布,完善经济形势通报、经济热点解读、统计数据解析、统计知识介绍等系统工作,丰富统计新闻发布内容、扩大发布范围。及时进行舆情汇集和分析,不断提高新闻宣传策划和舆情应对能力。及时报道重大统计活动,不断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反应机制。
七、建立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32、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统计机构和省统计局机关各处室、各事业单位,要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将规划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目标,周密部署安排,把握阶段性工作重点,细化工作任务和具体项目,制定并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33、增强协作配合
各级统计机构和省统计局机关各处室、各事业单位,要增强统计发展和改革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胸怀大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定不移地推进统计改革,加强横向联系和上下联动,增强协作配合,切实加强统计管理和统计保障,认真研究和组织实施,用发展的眼光统筹解决统计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
34、做好中期评估
各级统计机构和省统计局机关各处室、各事业单位,要将年度工作任务和五年发展规划有机结合,每年根据总体目标和实施情况,做好规划发展的中期评估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对规划进行调整,适当纳入新的改革项目,稳步推进规划实施工作,保证十二五规划各项目有机衔接,逐次推进。
35、强化工作保障
各级统计机构和省统计局机关各处室、各事业单位,要根据财政管理体制要求,结合规划项目内容、进度和自身承担的任务,细化经费需求,列入经费预算。要加强规划实施的考核评估和督促检查,确保规划实施过程的统一性、完整性和连续性,如期完成规划制订的各项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