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889X/202004-00036 信息分类: 规划计划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统计局 发布日期: 2020-04-28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2020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0-04-28 09:26 信息来源:市统计局 阅读次数:



2020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统,健全依法统计机制,强化统计执法监督,切实提高统计法治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为提高全市统计数据质量提供法治保障。

一、加强领导,落实统计依法行政责任

1、强化统计法治责任。严格执行《关于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全面落实领导责任、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统计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中将法治学习、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情况纳入述职内容。

2、强化依法统计意识。严格遵守《统计法》,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和省市实施细则,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

3、强化统计法治工作领导。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领导班子要定期听取统计法治建设专题汇报,研究部署法治工作。

二、完善依法统计机制

1、完善依法行政决策机制。严格依法依规决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完善会议决策制度,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落实行政应诉工作相关规定,行政负责人要依照规定出庭应诉。积极配合本级人民政府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在制度制定、合同审查、投诉办理等涉法事项处理过程中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或公职律师意见建议,为科学决策提供法律依据。按要求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报刊、网站等向社会公开。

2、健全合法性审查机制。把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对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的事项,做到应审必审,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加强统计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依法履行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职责。及时修改、废止与统计法律、法规和上级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或者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对统计各类文件、制度、合同等进行合法性审查。

3、加强统计制度建设。积极配合省局做好《安徽省统计管理监督条例》《安徽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安徽省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制度》修订工作;制定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制度,完善数据管理责任制,健全和落实数据审核评估办法。

4、加强统计信用体系建设。依法依规认定企业和统计从业人员失信信息并进行动态管理。对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积极主动开展企业信用修复,切实维护统计信用主体合法权益,营造“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的良好氛围。

三、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

1、落实普法责任制。局党组定期研究部署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和年度普法计划,落实局党组中心组和职工学法用法制度,积极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2、 完成“七五”统计普法任务。落实统计“七五”普法规划, 对标对表、补差补缺,建立“七五”普法工作台账,落实普法责任。

3、 深入推进统计普法宣教。积极推进将统计法治宣传纳入各级党校培训内容;组织全体统计人员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和统计法律法规;在工作会议、业务培训中,增加统计法的学习内容;开展以案释法宣传;积极利用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宣传;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日、人口普查等统计法治重点集中宣传活动。

四、加强统计执法监督

1、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规范调查取证、告知、听证、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建立健全统计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切实做到程序合法、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到位、公开及时。

2、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切实履行查处本行政区域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职责,认真依法核查各种统计违法举报线索,依规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严格按照《意见》《办法》要求提出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及时向任免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案件。常态化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统一调配辖区内的持证人员开展执法检查,对检查结果及时处理、总结和报告,坚决杜绝查而不处现象。

五、提升统计法治队伍能力

1、加强统计执法人员管理。进一步充实统计执法力量,积极参与、配合上级统计部门开展的统计执法活动。加强案卷规范管理,组织实施案卷评查。组织开展机关干部旁听行政案件庭审活动。强化统计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意识,依法依规追究失职责任。

2、加强统计法治业务培训。组织开展统计法治人员培训,加强统计执法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