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投资领域企业(项目)统计入库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统计局:
为做好2020年我市投资领域企业(项目)统计入库工作,根据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19年年度和2020年月度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工作的通知》和《安徽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入库办法》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严格执行入库规定。各区县要按照《黄山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入库办法》及房地产企业(项目)以及建筑业企业入库管理有关制度规定,严格新开工项目入库审核工作流程,抓好项目入库申报和管理工作,做到每个入库项目材料齐全、内容详实、真实完整,做到开工项目应统尽统。
2、健全部门联动机制。牢固树立“要报数,先入库”的观念,加强部门联动和资源共享。行业主管部门和责任单位要配合统计部门做好投资企业(项目)入库工作;各区县统计局要加强企业(项目)入库资料的审核把关,指导服务部门和项目业主完善入库材料,规范报数行为。
3、加强统计业务培训。各区县要全面加强投资领域项目(企业)入库统计培训,拓宽培训范围,加强现场指导,帮助企业解决入库申报和统计上报存在的问题,确保统计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4、落实现场核实要求。区县统计局应对(企业)项目入库进行现场核实,逐企业(项目)填报现场核实情况登记表,进一步夯实投资领域(企业)项目入统基础。对未认真履行现场核实的,造成项目或数据严重失实的地区,责令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予以查处。并暂停对当地新项目的申报入库。
5、建立入库通报制度。从2020年3月起,市统计局建立投资三大领域的企业及项目入库通报制度,每月月底前对各区县企业(项目)入库情况进行通报,每季度向各区县政府通报。
附表1:投资新开工项目现场核实情况登记表
附表2:房地产新开工项目现场核实情况登记表
附表3:建筑业新纳入企业现场核实情况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