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统计局2024年市统计局工作总结及2025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同时也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市统计局紧盯全市高质量发展目标,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以提升统计服务水平为重点,持续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提升统计工作质效,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的成效。现将全年重点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4年工作情况
(一)坚持夯实“学”的质效,统计思想根基更加牢固
政治保障“定向”。一是政治机关建设持续深化。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提升统计能力、提高数据质量、推进统计改革的工作思路和具体举措。二是管党治党责任不断压实。年初印发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制定《2024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定期与派驻纪检组会商,研究部署党建工作7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有效落实。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全年党组研究安排意识形态工作2次。坚持党管保密和国家安全工作,守牢安全底线。三是基层党组织全面夯实。深入开展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高质量开好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印发《黄山市统计局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办法》,同时补选1名支委、发展1名预备党员,完成1名党员转正,夯实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
理论学习“注力”。一是突出重点“专题学”。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课主课,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等,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我市统计工作中不折不扣落地见效。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第一时间印发学习方案,迅速形成党纪学习教育“施工表”和“路线图”,推动学习教育落地见效。二是创新形式“灵活学”。突出党组领学、全员深学、专题研学、现场践学、竞赛促学,全年组织政治理论学习活动50余次,其中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11次,局党组书记带头上党课4次,开展交流发言26人次,推动党员干部学思践悟、涵养初心、锤炼党性。充分发挥红色资源作用,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清明祭英烈”活动、参观歙县廉政教育基地、走访休宁县红廉文化馆、观看爱国电影、联合省统计局及徽州区统计局开展三级党建共建活动等,进一步传承红色基因,涵养清风正气。
(二)坚持秉承“严”的基调,统计政治生态更加清朗
严明政治纪律。一是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印发《关于正风肃纪、廉洁过节的通知》等,安排专人负责效能建设、每日考勤工作督查,坚持把监督寓于日常、严在经常。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今年局主要负责同志与领导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成员均按要求开展“一岗双责”谈心谈话,开展干部全覆盖提醒谈话2次,对新任职干部开展任前谈话13次,切实打好“预防针”,常敲“警示钟”。二是自觉接受各类监督。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全年围绕组织人事、财务支出、政府采购等重大事项召开党组会19次,所有研究事项均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及时向纪检组汇报全局全面从严治党履职情况、节日期间“四风”问题情况等;积极配合市审计局开展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针对审计反馈问题做到立行立改。
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制度,坚持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严格落实节水、节电要求,鼓励办公设备耗材循环利用。通过严控人员及公用经费支出、建立视频会议系统、推进无纸化办公、倡导绿色出行、杜绝“舌尖上的浪费”等措施,持续降低机关运行成本。2024年三公经费共计10.31万元,同比下降22.2%。二是有力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及时传达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组织各科室对照中央及省级层面通报的典型问题开展全面排查纠治,持续深化拓展基层减负工作。持续改进文山会海,合理整合《黄山统计》简报形式,提高简报质量,减少发文数量;有效发挥市到县区高清视频会议系统作用,减轻会议及培训负担,与2023年同期相比,我局精减文件11.7%、精减会议29.4%。
(三)坚持拓宽“干”的路径,统计服务水平持续向好持续推进高质量发展。一是坚持监测促发展。持续提升监测前瞻性、科学性、精准性,紧扣季度经济运行评议工作定期开展重点评议指标监测,认真做好乡村振兴、文旅产业、城市功能品质活力提升等统计监测,密切监测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发展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报告预警、预判信息。2024年全省一、二季度经济运行评议工作中,我市分别排名全省第4和第7,为省委省政府实行赛马激励机制以来最好成绩。二是精准分析促发展。充分发挥统计部门“监测仪、风向标、温度计”作用,重点围绕领导关注重点难点问题开展分析,聚焦社会关心热点问题开展人口抽样、数字农业、数字经济等调查,及时反映、深入分析趋势性问题。全年编印《黄山统计》131期,22篇获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切实当好党委政府“智囊团、参谋部”。三是强化宣传促发展。利用市统计局官网及时发布统计数据,印发《统计月报》《黄山发展概况》《黄山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等统计产品,积极参加“政风行风热线”活动,主动办结依申请公开申请、12345平台等咨询150余件,173篇信息被国家局、省局、市两办等政府网站采用,高质量开展统计开放日活动,积极宣传统计改革发展新动态,展示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四是争先创新促发展。积极配合开展全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常态化做好自然资产负债表编制,配合国家、省统计局在我市开展生态产品总值核算调研工作,为建立健全生态产品总值核算机制提供黄山经验。扎实做好企业电子统计台账试点工作,指导30家批零住餐、服务业企业及时准确完成填报,指导祁门县完成“四上”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全覆盖,为完善全省企业电子统计台账系统提供参考。
持续巩固基层基础建设。一是夯实基础抓规范。印发并严格执行《黄山市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方案》,持续巩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召开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培训会议,邀请省统计局执法局、设管处、投资处等6位专家来我市授课。多次在全市重要经济会议上开展统计业务专题讲座,配合省统计局在我市召开全省国民经济核算培训会及投资年报会,不断提升基层及部门统计人员业务水平。二是严格审核提质量。严格开展统计数据质量管控,对疑似问题数据及时进行审核查询和现场核查,严把“入退库”审核关;印发《统计工作联系制度》,建立健全统计部门与经济管理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多角度加强统计源头数据质量管控;深入677家企业指导统计业务,发放辅导服务包129个,解决企业困难265个。三是强化协作促提升。按季度收集长三角区域、四省九市等等经济指标数据,参加闽浙赣皖四省九市统计工作合作交流会,不断加强区域交流和信息共享。牵头编印《招商纳统指南》并做好入库纳统指导服务,得到相关部门高度认可。
(四)坚持抓住“查”的重点,第五次经济普查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普查登记工作,召开2次全市五经普工作专题推进会,每周召开市长碰头会听取经普推进情况汇报,市县两级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共实地调研督导50余次,确保普查工作有序开展。市经普办组织开展现场督导60余次,严格实行“日报告”制度,及时核实修正奇异数据,保证普查数据质量。二是落实基础保障。选优补强普查队伍,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培训方式,市县两级开展各类培训100余场次,全面提高普查人员业务能力。批复普查工作经费326万元、两员经费256万元,为两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严格执行市、县、乡三级审核责任制,充分利用税务、市监、统计报表等数据开展比对,及时反馈疑点数据要求区县组织现场核实,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三是凝聚工作合力。与市营商办联合印发《入企服务推动“五经普”专项行动方案》,组建入企服务工作队,针对存疑企业进行现场服务指导。协调税务、市监、财政、公安、教育等部门积极提供行政记录资料,利用企业大数据平台充分挖掘2023年度有经营活动单位。全市共上报一套表单位1441户、非一套表单位38378户、个体户8309户。四是全力配合全国经济普查事后质量抽查组在我市开展的质量抽查工作。在7月份的全国经济普查事后质量工作中,我市休宁县、祁门县作为全省九个抽查县区之二,两县五经普普查数据抽查核实质量位居全省九县区抽查质量之首,真实准确的普查数据顺利经过“国检”。
(四)坚持强化“督”的力度,统计法治能力稳步提升
强化高位统筹。印发《2024年全市统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提请市委、市政府开展统计法律法规专题学习3次,市局主要负责同志赴党校开展统计法治专题宣讲,召开全市统计造假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专题会议,及时转发国家统计局统计造假典型问题通报至市委市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区县统计局,认真开展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有力推动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切实增强防范和整治统计造假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强化专项行动。深入推进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完成专项治理后续问题企业处理、责任人员谈话工作,移送7人至纪检监察机关,对18人作出责令书面检查、进行集中约谈等处分处理,对4个区县统计局长集中约谈、对3个区县统计局责令书面检查。扎实推动国家常规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提请市委市政府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6方面41项整改任务,于6月15日前全面完成各项整改任务。坚持以点上问题整改带动面上工作提质,建立健全防治统计造假常治长效机制。
强化执法力度。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统计法律法规;邀请法律顾问开展依法行政视频专题讲座;组织全市24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报名率及通过率居全省前列,统计执法队伍力量得到进一步夯实。配合省统计局执法监督局、省人大财经委在我市开展《安徽省统计条例》立法调研;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开展2024年度“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及时回复市、县组织部门“一票否决”事项,配合市委组织部完善干部监督信息沟通机制;梳理2019年以来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并报送至市纪检组;及时提供市审计局统计执法相关资料,努力构建统筹衔接、运作高效的工作格局。
(五)坚持磨砺“炼”的韧劲,统计队伍活力不断彰显。
一是激发工作潜力。聚焦“作风效能提升专项行动”要求,围绕“三聚焦三提升”内容认真自查自纠,引导干部持续拉高工作标杆。严格执行《黄山市统计局各专业对区县局业务工作指导评价办法(试行)》《黄山市统计局各科室队站年度综合考核实施办法》,营造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以党支部“一带一、一联一”品牌为载体,组织30余人次党员在防汛、乡村振兴、文明创建、志愿服务等任务中担当作为,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带动作用。
二是提升工作能力。制定《2024年全市统计干部教育培训方案》,按照“分类分级、按需施教、全员培训”原则,开展全市基层基础培训、五经普业务培训会、依法行政专题讲座等各类培训,引导机关干部以过硬本领提升履职尽责水平。推荐2名干部加入2024年全省统计教育培训师资库,制作视频课件4个,进一步推进统计培训专业化、便利化、常态化。与黄山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召开座谈交流会,聚焦人才培养、课题开发、数据分析等方面事项签订合作协议,进一步加强统计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的深度融合。
三是提供创业平台。推荐歙县局1名干部开展援藏工作,推荐休宁县局1名同志参加全省2024年统计建模工作专班,选派2名市局干部分别参与全市乡村振兴、审计工作,推荐2名市局干部加入全市巡察工作人才库,进一步激发干部干事创业内生动力。坚持严管厚爱,选任1名副局长,完成1名三级调研员、1名四级调研员及9名干部职务职级晋升,完成1名事业干部转岗工作,争取1名高校人才引进人员,干部队伍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
2024年,我局还高质量完成了乡村振兴、文明创建、平安建设、政务公开、防汛等中心工作。荣获“市直双招双引优秀单位”称号、首批机关“四强”党支部称号、市直机关基层党建考核优秀等次、2023年度市直机关效能建设考评优秀等次、2023年度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优秀单位等,在黄山学院的教师应用能力发展工作站年度考核中荣获一等奖。1名干部获民盟安徽省委参政议政工作先进个人表彰。
二、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时重要讲话精神,始终把推动经济发展的主责主业牢牢扛在肩上,重点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党建引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多形式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自觉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2016年、2020年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政治意识。
(二)聚焦监测分析,坚定不移为数据需求者服务。围绕全市经济运行主要指标,分析研判走势,精心组织农业、工业、商业、服务业、投资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工作,加强前瞻性、预警性的分析研判,服务领导决策。坚持深入走访调研重点企业,密切关注企业经营动态景气状况。加强数据分析解读,提升统计分析写作水平,及时反映经济增长中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出经济发展建设性对策措施,当好市委、市政府参谋助手。
(三)夯实统计基础,坚定不移提高统计工作质效。采取线上、线下、座谈等多种形式,深化统计业务培训指导,提高培训精度准度,提升基层和企业统计人员业务水平。持续推动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进一步明确基层统计职责任务,深入推进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基层统计台账。增强部门统计工作合力,全面夯实部门统计业务基础。
(四)加强法治建设,确保统计数据质量真实可信。抓好新修订《统计法》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统计开放日”、“12.4”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全面推动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常态化,积极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良好氛围深入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统计造假处分规定,不断加强统计普法宣传。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通报、曝光典型统计违法案件。加强统计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的工作协调,有效发挥统计监督的重要作用。
(五)扎实开展普查工作。做好五经普后半篇文章。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发布五经普主要成果,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对普查资料进行有重点、有步骤、全方位、多层次的开发研究,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高质量的经济普查资料开发产品。精心筹备四农普工作。计划在2025年下半年开展四农普筹备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建立四农普领导小组,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开展前期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