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889X/202205-00018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2-05-16
发布机构: 黄山市统计局 发布日期: 2022-05-16
生效日期: 2022-05-16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黄统〔2022〕14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印发《黄山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 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作者: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2-05-16 15:45 信息来源:黄山市统计局 阅读次数:

各区县统计局、市局各科室队站:

《黄山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 2025年)》已经2022 年5 月 13 日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黄山市统计局

                                                             2022 年 5 月 16 日

黄山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年)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 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做好统计法治 宣传教育,持续推进依法治统、依法行政,提升社会公众统 计法治意识,保障统计现代化改革顺利推进,根据《安徽省 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市 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 年规划(2021-2025)年》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 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 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 护”,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 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按 照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黄山建设新要求,深入学习宣传统计 法律法规,聚焦统计法定职责履行,以提高依法统计依法治 统水平为目标,以增强统计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着力点,推动统计普法与统计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坚持因人因地 制宜,多种类多途径组织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完 善统计管理体制、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黄山,倾力打造“五个之城”,加快建设生态型国际化世界级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城市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到2025 年,领导干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进一步深 化;贯彻落实统计法律法规的力度持续增强,“不敢、不能、 不想”统计造假的思想防线进一步筑牢;统计机构、统计人员 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不断提高,依法组织实 施统计活动的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进一步增强;统计调查对 象的法治素养持续提升,遵守统计法、执行统计法的自觉性 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全社会依法统计意识持续深化,社会 公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的知晓度、统计法治精神的认同度、统 计法治实践的参与度进一步提升,为“十四五”时期推进统计 现代化改革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服务大局,坚持加强统计监督,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坚持立足黄山实际。

二、明确普法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摆在首位,深入学习宣传习 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 引导全市统计系统干部群众牢牢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 治性、人民性、系统性、实践性,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法治道路,切实做到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 实践、推动工作,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 发展。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其生动实践的宣传解读,采用媒体报道、理论文章、学习读本、短视频等形式,运用各 类融媒体手段和平台,发挥区、县、乡镇基层普法阵地作用, 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 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深刻理解《统计法》蕴含的宪 法精神,加强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 宣传,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工作规定。全面 学习宣传民法典,将民法典作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重要标 尺,不断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推进统计发展的能 力和水平。强化对行政处罚法等常用行政法律法规的学习宣 传,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依法行 政理念。大力宣传国家安全、数据安全、优化营商环境等与 统计工作密切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推动统计机构、统计人 员增强国家安全意识、风险防控能力和统计服务水平。

(三)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全市统计系统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 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认真 学习贯彻《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 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 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 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 文件,进一步深化对统计造假行为极端危害性的认识,熟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有关党纪政务处分规定,自觉履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

(四)深入学习宣传统计法律法规

将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作为基本任务,深入学习《统计法》 《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人口普 查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重点学习《部门统计调查 项目管理办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涉外调查管理 办法》等统计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推动统计法律法规和 国家统计政令得到有效执行。系统掌握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 基本内容、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切实增强对统计法的敬畏 意识,坚守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的法律底线、纪律红线和职 业道德界线,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职权,并以此为准绳科学高 效组织实施统计工作。普及应知应会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厚 植统计法治精神,提高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 的支持和配合程度,保障统计工作顺利进行。

三、狠抓主要普法对象

(一)突出抓好党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

健全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 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宪法、民法 典、党内法规、统计法律法规列入统计机构理论学习中心组 学习重要内容。举办全市乡镇街道统计分管负责人统计法治 培训班,持续推动把统计法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领导 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统计法 律法规清单,完善配套学习制度,促使知行合一。

(二)着力强化基层统计人员学法用法

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 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干部教育培 训总体规划。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作为统计机构工作人员初 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和专业培训的重要内容。依托国家统计局在线学习平台、安徽干部教育在线平台等载体开展统计人员法治教育培训。继续做好对乡镇(街道)统计人员、企业负责人、企业统计人员等基层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 法规培训。提升统计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加强实践式、案 例式培训,不断增强执法人员监督本领。

(三)深入开展统计调查对象学法用法

利用全面推行企业电子统计台账等契机,在报表布置、 人员培训、数据采集、质量核查等统计年定报和统计调查的 过程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在重大国情国力普查中组织 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工 作。督促全市“四上”企业认真学习统计联网直报平台设置的 统计法律法规模块知识。加强对“四下”企业开展统计法治宣 传教育。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按照“逢检必宣法”要求,严格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重点讲解相关统计法律法规知识, 督促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独立、真实报送统计资料。

(四)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学法用法

结合“12 ·4”国家宪法日、“12 ·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 重要节点,组织开展集中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普及 依法统计基本理念和统计法基础知识。利用中国统计开放日、 世界统计日等活动,组织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增进社会各 界对统计工作的理解支持。通过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提高社会公众在统计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中的参与度。在 公共场所建立固定或流动的统计法治宣传园地,丰富宣传内容,提高宣传效果。鼓励社会公众作为统计法治社会宣传员 主动参与普法活动。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落实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责任制

完善统计机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明确重点内容、措施 标准和责任主体。实行“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统计 法治宣传教育责任制。各专业科室要在统计调查工作和日常 管理中主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行“谁管理谁普法”,结合 新入库调查单位辅导服务机制、“服务千企”、综合调研和基 层基础“建设、巩固、提升”三年行动等方式,推进统计法 进企业,提高一线统计人员统计法律法规意识。

(二)落实领导干部法治建设考核机制

在任职考察和干部考核时,统计机构要将有关人选学习 掌握统计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 力作为领导干部考核、考察和任用的重要内容,对统计造假、 弄虚作假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市县两级统计局领导班子 和领导干部要将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 法履职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述职的重要内容。

(三)创新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

鼓励策划制作动漫、微视频等符合新媒体传播特点的统 计普法作品,积极组织参与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活 动。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平台,开展统计法治知识竞赛等 活动,以赛促学。不断开发群众喜闻乐见的统计法治宣传文化作品,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期刊、互联网、电子显示 屏等媒体进行展播,利用统计法治文化长廊等对外展示统计 系统优秀法治宣传教育作品,扩大宣传影响力。

(四)突出重点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 用的意见》集中宣传活动,深刻解读强化统计监督职能的重 要意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为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有效 发挥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紧紧抓住《统计法》修改颁布实施 有利契机,掀起统计普法活动高潮,宣讲新修改《统计法》 的主要内容,推动其得到全面贯彻实施。充分认识统计法治 建设对统计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基础保障作用,认真组织开 展2023 年《统计法》颁布40 周年纪念宣传活动,宣传统计 法律的发展历程和成效经验,组织撰写相关主题署名文章,充 分展现新时代统计法治工作取得的新成就。

(五)利用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

加强对典型案例的法律法规解读,编制典型案例宣传材 料,坚持以案明纪、以案释法,通过查处、曝光典型统计违 法行为,发挥“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作用,增强 警示教育效果。筛选、挖掘不同专业的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 件作为法治宣传教育重点素材,详细诠释相关统计法律法规 条文和统计专业知识,促进社会公众学法知法懂法,实现政 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五、加强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市统计局成立“八五”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科,负责全市“八五”统计法治宣传 教育日常工作,以及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规划的实施工 作。各区、县统计局应成立相应的“八五”统计法治宣传教育 工作领导小组,从组织上保证“八五”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各项 工作落实到位。

(二)完善保障措施

将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列入年度预算,配备必要的宣 传教育设备,确保人员到位、经费到位、责任到位。鼓励引 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统计普法工作,加强规范和管理。培育 紧跟时代步伐的普法人才,组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队伍,落 实法律顾问制度,逐步推进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 问在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作用。

(三)加强指导培训

统计机构要根据本地区的工作实际和特点加强对下级 部门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的指导,统筹本地方、本系统统计法 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组织协调和相互配合。采用多种形式, 认真组织本地区、本单位统计普法骨干培训工作,每年对县 级以上统计局普法业务骨干人员至少培训1 次。

(四)推进协作配合

树立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一盘棋”意识,加强与国家调查 队间的协作,加强同相关政府部门的配合,积极争取司法行 政机关和普法依法治理职能部门支持,加强经验分享,共同 做好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强专业科室和统计法治部门 联合普法教育。有效整合多方资源,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 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实现重大主题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

(五)开展评估验收

加强对“八五”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 查,及时发现整治存在的问题,确保“八五”统计法治宣传教 育取得实效。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 和带动作用,做好中期评估工作,在“八五”末期开展终期总 结验收工作。各区、县统计局在每年 12月 20 日前向市统计 局报告本年度统计普法工作情况。

黄统14号关于印发《黄山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pdf